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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让法治成为溧阳竞争力的核心标志”为目标,为实现我市“十四五”规划、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就我局法治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调整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领导小组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全年研究法治工作十余次,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的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一次不多跑”。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实施“一件事”改革,继续落实不见面审批,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城管局窗口服务,截止目前,共办结行政许可2646件。
(二)创优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各项攻坚行动和改革举措:作为牵头单位严格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进一步优化建筑垃圾处置许可两个重要改革举措;作为责任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其他各项改革举措。
(三)贯彻落实诚信溧阳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双公示”工作上报率达到100%、合规率达到100%、及时率达到100%;大力开展宣贯《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活动,组织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等,动员全局上下学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对象参加信用修复培训。
(四)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发布“双随机”单一部门任务123件并完成数据上传,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件并圆满完成,所有抽查结果均按要求公开。
三、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严格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做好报送工作;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制度,完善听证制度,今年顺利举行了5起听证会,4起案件评审;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配备执法记录仪,组织对记录设备使用、资料归档管理等培训,确保队员能熟练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二是继续完善并落实各项执法制度,如完善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固化行政处罚流程,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规定,今年共立案260余件,申请法院2件,申请政府行政强制案件1件,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起。三是根据新《行政处罚法》内容修改,调整行政处罚流程,并及时对政务服务中心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内容进行更新;贯彻执行省住建厅、常州城管局相关行政处罚权力自由裁量基准的公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四是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溧政发〔2021〕31号),依法在全市镇(街道)区域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部分权限已部分被赋权镇(街道)集中行使。五是深入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制定了《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业务管理平台使用规范及考核办法》,以实现执法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化。
四、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
我局严格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行为,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没有被撤销和变更情况,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同时要求相关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庭审旁听。通过应诉及庭审旁听活动,我局全体工作人员“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增强了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同时提高了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在工作中更好地依法行政提供了有益借鉴。
五、加强学习培训和普法工作
(一)严格落实内部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党组中心组及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全体执法队员每年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每双周一下午进行一个半小时的业务知识学习,点评典型案例,巩固城市管理领域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以提高队员的法律素养及执法水平。
(二)继续开展“倡导全员阅读、建设书香大队”活动,完善大队阅览室,购入各类图书,满足广大职工阅读学习需要。
(三)利用市区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内容。
(四)开展派驻中队队员法制培训。组织新进队员开展封闭式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体队员参加司法局对新行政处罚法的培训工作,共计300余人次。
(五)加强派驻中队业务管理。对9个乡镇10个中队针对执法文书的使用、登记工作和规划案件“一案一档”进行法制督查;组织法制知识考试2次,共计150余人次。加强对执法记录全过程的督查考核,日常管理过程是否有巡查记录,行政处罚案件是否件件有源可溯,执法文书是否正确使用,使用后文书是否妥善保管。对案卷的规范性进行考核,对出现过错和证据不足的案件进行督查追究责任。
(六)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集中整训活动。在国防园开展为期五天的“严纪律、正作风、强素质、提效能”城管执法队伍集中整训活动,90余名基层城管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参加了本次整训,全面提高队员职业素养、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七)开展基层执法队员摄影培训。组织各派驻中队、大队直属中队共60余名执法队员参加了为期三周的摄影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队员的摄影水平和技能,更好展现城管执法工作状态、城市管理工作成果、队员风貌。
(八)开展执法队员队列训练及体能测试。根据《关于加强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执法队伍专项考核的通知》《队列训练及体能测试办法》文件精神,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制定队列、体能训练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训练并开展体能测试,力争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
(九)组织2021年度“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1、由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党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各中队开展党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法律法规等的专题学习。3、参加市司法局组织举办的“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现场宣传《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并提供咨询服务。4、各中队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向居民宣传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
六、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强化法治素养培育。
1、进一步推进领导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继续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学法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使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适应新时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针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不定期组织相关学习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至先进地区、部门学习取经。
3、深化普法教育、宣传。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学习新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集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厘清职责强化指导。
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的推进,根据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部分权限已部分被赋权镇(街道)集中行使,进一步厘清市、镇(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限职责,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限赋权镇(街道)后做到责权明晰、运转协调、执法规范,确保赋权后基层接得了,接得住。
(三)统筹推进全市城管执法工作。
本着全市城市管理一盘棋的总思想,坚持全市城管执法阵营不打破,进一步做好全市城管执法标准统一工作。努力确保在现有城市管理标准下有更显著的提升。一方面推进市容秩序提升和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有序,明确工作任务和基调;另一方面继续加大队伍建设考核督察力度,确保基层带好队伍管好人;再一方面积极做好基层减负工作,将基层的工作精力放到城管执法业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