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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福海同志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明确政务公开专门科室为局办公室。二是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45条,内容包括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务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部门动态等多个方面。三是规范申请办理。依法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流程、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开各项信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本年度,未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我局未有因政务信息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减4
24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0
增46
317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减2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94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得不够到位。三是主动公开的城市管理政务信息和形式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贴近群众需求,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城市管理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溧阳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围绕民意关切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积极保障政府网站内容。我局在完成日常内容保障要求的同时,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信息保障工作,围绕生活垃圾分类举办一期新闻发布会,积极联系网络、报纸等媒体拍摄宣传资料,开展生活垃圾法规政策解读。此外,就电动车问题开展的调查报告被常州市政府网站录用。
2.积极保障新闻宣传工作。在常州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各类宣传40篇,其中学习强国推送5条;在溧阳时报针对城管工作发表专版4篇,同时开办城管杂志4期,展示城管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均按时优质办结,确保充分吸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合理建议。城市管理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