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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中共溧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计划》《溧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我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依法履职、民主决策、规范执法、权力监督、化解矛盾、落实保障等各个方面,有效提升了街道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多措并举,成效明显
(一)深化简政放权,创优营商环境。
1.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部署,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及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上级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上级下放的陆续承接到位,上级要求调整的一律调整到位,及时修订、制定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完成为民服务中心改造,积极支持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
3.创新政务服务理念。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动态,完善创新创业全周期服务链。推进诚信溧阳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4.依法防控重大风险。完善自然灾害、生态环保、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应急管理体系。依法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设立街道防疫指挥部,组建防疫专班,织牢织密疫情防护网络。
5.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把非诉讼服务挺在前面,建立健全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发挥百姓议事堂议事平台作用,升级“援法议事”民主法治典范。推进综合指挥中心功能建设,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村(居)委会依法履职事项及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二)完善决策机制1.程序规范。编制重大事项决策目录,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晒目录、督程序”专项规范活动,形成天目湖生命康原、古县街道、城发集团“三位一体”决策例会制度(推进会、内审会),推动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
2.专业审查。落实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拓展参与政府事务的方式方法。
(三)深化执法改革,规范文明执法。
1.推进区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溧政发〔2021〕31号),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溧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快整合基层执法力量,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对照详细目录清单,具体行使本区域内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
2.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许可、处罚、收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公示,同时建立公众查询制度,设立公众查阅处,进一步督促和保证了执法程序、时限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法制审核流程图和审核清单,明确审核要点,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等。
3.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为强化执法监督,保证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失位,不缺位,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溧阳市依法行政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换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
(四)健全内部机制,加强制约监督。
1.强化内部流程管控。健全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
2.自觉接受制约监督。一是党内监督,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二是人大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支持代表参政议政,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民主监督,听取政协统战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四是群众监督,扩大行政执法公众参与,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重视网络舆情导向,提升社会满意度。
(五)打造法治格局,营造法治氛围。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切实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调整街道、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防线。街道、村社区推广使用“人民调解小助手”平台和“苏解纷”小程序,实现调解文书标准化、案件评定智能化、风险预警科学化、业务指导及时化,极大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2.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点建设,积极指导开展“一村一顾问”工作,培养“法律明白人”,推动实现法律服务有效全覆盖。推进“法润民生”法律顾问微信群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搭建起“线上线下”服务双通道。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员学法、考法,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建立普法责任“三单一书”,罗列“八五”普法任务和项目清单,组织或牵头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4.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目前已聘用溧阳如犀、顺邦和南京振泽事务所顾问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积极为基层政府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帮助。
二、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街道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工委、街道办例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考核督查,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法治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1.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决策及执法人员队伍中还没能普遍形成,对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理解与认知,法治思维模式也有待提高与进步。
2.在区域发展和新城建设中,依法治理必将直面回应各类违法乱象,亟待梳理一批典型违法事例“第一案”,执法部门要以严谨严格的工作力度与态度,以法定程序,法定标准和法定方式化解矛盾危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3.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交叉带”和“空白带”,监督往往有滞后性,易使行政执法部门忙于应付“查错纠偏”。
4.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易于“仅供参考”,不易于改变固有“潜规则”。
四、下一步工作主要安排。
1.加强法治宣传,巩固法宣阵地。一是健全并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抓住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用好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律书屋等现有阵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使群众成为知法、守法、护法的强大力量。
2.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流程。一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法定资格审查和执法证考试。二是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环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3.加强监督审查,提升决策水平。一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对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了严肃整处。二要推进行政公开、审务公开。增强行政、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通过公开促公正。三是建立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专家论证质量,要确保纪委监委司法部门顾问律师成为重大事项决策组成员,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天目湖生命康原、古县街道、城发集团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三位一体”合力干,不断开创新城建设新局面,坚定不移的朝着建设生命康原未来城,打造溧阳法治政府的目标奋勇前进。
溧阳市古县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