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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稽查大队: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联合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 2021-01-21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21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检查小组把准生产、经营、餐饮等各个环节,先后对燕鸣菜场、上黄水产村和皇廷国际大酒店进行检查。在燕鸣菜场检查了其水产品交易区,查看了水产品类型、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等;在上黄水产村,沿路、沿河、沿塘检查了村中的水产养殖和捕捞渔获物情况;在皇廷国际大酒店,检查了店堂内的长江禁捕公告宣传是否到位,菜单名称中是否出现了“江鲜”“湖鲜”等字样,水产仓库和厨房中是否存放有野生鱼类等。

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充分宣传了禁捕退捕政策法规,提高养殖户、捕捞户和经营者的禁捕退捕意识。要求经营者不得经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产品,严禁出售、购买、食用湘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使用“野生、江鲜、河鲜”等字样的店招,净化餐饮市场,引导社会公众拒绝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和长远发展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历史工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坚决打好这场硬仗。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抓住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职,持续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加大重点场所检查力度,加大电商平台监管力度,加大虚假宣传和广告监管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积极开展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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