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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下午,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在帝豪大酒店召开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种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自全市各镇(街道)的50多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科潘俊华科长重点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用种风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宣讲。
潘科长首先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目前在购种环节、品种选择、播种方式、播种时间及如何规范用种、选择适宜品种等方面作了风险规避提醒。其次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的自留种及社会化服务用种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作了剖析,指出代育秧代机插等社会化服务是一种种子(苗)生产经营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需向农业主管部门申领种子(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备案(明确种子来源、品种、面积、数量及质量标准),同时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相关台账资料。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合法、合格的种子。
此次召开培训班的目的是让大家树立安全用种、守法生产经营和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为溧阳农业生产夺取丰收历实基础。
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科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