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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行全面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对提升农地资源利用率、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具有重要意义。因农业经营生产的特殊性,当前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农业经营者贷不到、金融机构不敢贷的两难局面难以破解。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向导和杠杆作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水平,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溧阳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在全省县级市中首家推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贴息政策。由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通过依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且从事农业生产的生产型新型农业主体,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年度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贴息标准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70%为限。
该项工作自2019年开展以来,形成了多方共赢的局面,不但获得了面临资金困难农民的欢迎,也让金融企业从中看到了商机,江苏省邮政储蓄银行主要领导专程调研并充分肯定该项工作,同时下拨全省唯一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指标2000万元。截止到目前,已发放贴息贷款3户,发放贷款金额440万元,3户农业生产经营者获得利息补贴11万元。另有7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贷款手续正在办理中,财政全年专项利息补贴预计在32万元左右,可带动2亿左右的农业贷款的投放,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