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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防洪排涝的安全屏障,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资源,水利工程是实施防洪排涝、农业灌溉、抗旱供水、生态调节的重要基础设施。依法依规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是实现河湖依法管控和科学治理、落实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抓手,是确保河湖和水利工程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管理和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的部署要求,溧阳市财政局拨付323万元用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此次划界范围包括沙河水库灌区、大溪水库灌区、儒林河以及727名录中的大溪河、后周河、梅诸河、平桥河、上沛河、上兴河、周城河、溧戴河、竹箦河等需补充划界部分。溧阳市人民政府将按照年度任务进行分期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通知公告、网站、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