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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明确相关要求。该通知主要包括6个方面13项具体事项。一是总体要求,明确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二是关于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包括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界定,以及明确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三是关于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构成;四是关于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原则、重置成本标准的确定,以及重置成本标准参考因素;五是关于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明细核算,包括公路公共基础设施的明细核算、汽车客运站公共基础设施的明细核算、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明细核算,以及明细核算的其他要求;六是组织保障。
该通知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入账核算,有利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高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水平,对于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推进政府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市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并通过强化宣传贯彻、严格责任落实、梳理基础信息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