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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快速有效推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获得突破性进展,于2021年已提前完成中央、省、常州“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但是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指标设置思路还不明确,集中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不同层级项目之间绩效指标有机衔接还有待加强;二是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重点任务三者的契合性还不足;三是设置的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反馈的深度还不够;四是绩效指标的完整性、量化性及科学性还有待提升。这些极大地影响了我市“三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健全性、科学性。
为此,市财政局将合理评估2021年绩效管理成效,在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借鉴《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财预〔2021〕101号)等国家、省指标设置规范的基础上,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
一是强化成本控制导向。项目支出首先要强化成本效益分析,设置成本指标,以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成本,提高成本指标层次,进一步细化为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和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二是全面反映支出效益。项目支出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中既要重视正向指标的设计,也要对具有负外部性的支出项目设置负向效益指标,体现相关活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实现对项目效益的科学准确衡量,综合反映项目支出的整体效益;
三是加强对社会生态效益指标的量化性反映。对具备条件的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在给以货币量化反映的基础上,逐步转列为经济效益指标,以更好地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通过以上措施,在补齐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短板的同时,也将会为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方向,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