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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天目湖分局:先训后检搞整治,特种设备保安全
发布日期: 2021-08-31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为进一步推进“三年大灶”行动,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市局通知要求,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目湖分局周密部署、严格监管,坚持检查监管与指导规范相结合,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分局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上认真学习理解了市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要求,深入研究分析了辖区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具体形势,细化部署了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明确指出了检查监管的重点难点,专门制定了检查分工的工作计划,强调了专项整治的标准要求,要求分局同志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意识。

对照活动内容深入宣传。分局组织了特种设备监管法规知识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开展了3场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专题集中宣讲培训。结合上半年相关特种设备集中培训情况和辖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实际,在江苏钢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田家山分公司组织了针对该公司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和针对全辖区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另外主动和天目湖村委联系协调,在天目湖村委集中组织了全辖区除江苏钢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外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做到了全覆盖。

对照检查标准严格检查。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深查细查,做到了不讲情面、不搞变通、不降标准。截至8月30日,分局共检查起重机使用单位2家6台起重机,检查叉车使用单位3家4台叉车,查找出一般隐患9个,已整改完成1个,8个待整改;督促完成安装“双限位”高度限位装置起重机59台,督促安装叉车安全报警装置24台,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促进作用。

对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严格按照专项检查计划的时间节点要求,强力推进工作开展,8月25日前完成了对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员、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全覆盖培训,强化了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现在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现场监管和闭环整改,确保了时间、内容、要求、效果的四落实。

分局结合集中培训、现场检查等时机,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诺书》签订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发放工作,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学习,落实警示教育视频的学习,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使用管理规范要求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建立了问题隐患清单,落实了问题隐患整改,做好跟进指导和系统规范工作,确保一次检查、全身体检、整体规范、同步提高,达到了保质保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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