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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10期食品安全监测结果信息的公告(2021年9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1-09-18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为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生产销售的酒类、糕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消费重点食品进行专项抽检,共抽检76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结果见附件:食品安全监测合格产品信息。

同时,中秋节、国庆节将至,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1.建议到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等正规经营单位购买糕点、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配料表、营养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在网上购买月饼时,要确认制作者具有网络食品销售的资质,确认月饼的保质期,尤其是一些现做现卖的手工月饼,更需要确定邮寄时间,以防过期。

2.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3.购买有合法来源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的中文标签,应当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原产地、生产日期,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限期食用的进口食用农产品,还应标示贮存条件和保质期。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4.“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标注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保健食品注册文号或备案号、保健功能、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产品信息。依据保健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购买,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食用。

5.在外就餐时,疫情期间用餐前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使用公勺公筷。饭前要勤洗手,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

6.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须做到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集体聚餐、举办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工地和机关企事业食堂,应禁止采购和烹调野生蘑菇,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应拒绝加工游客自行采摘带来的野生蘑菇,严把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销售或烹制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

7.提高维权意识,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

附件:食品安全监测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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