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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反馈2020年度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调研督查情况的通知》(苏财法〔2021〕18号),溧阳市财政局获评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2020年度优秀单位和连续三年以上先进单位,并且在县级城市中排名第一,此次已是我市财政局连续七年获评全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优秀单位。
近年来,溧阳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构建法治财政工作平台。成立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动态调整人员组成,定期召开工作进度督查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建立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联络员队伍,聘用专业律师,为全局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培训、审查、指导等服务,为规范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是注重教育,打牢法治财政工作根基。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财务管理能力。每年初制定干部学法计划,打造“法治讲堂”学习平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干部任前法律考核以及新录用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举办财政干部业务培训班,持续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财政政策。
三是完善制度,建立法治财政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对财政政策出台、重大资金分配等问题,充分酝酿协商,坚持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坚持预算编制审核管理机制和预决算公开机制,不断修改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服务承诺制度、会议制度、文档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财政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
四是规范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全力实行政务公开,推进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大力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本着职权法定、精简效能、重在规范的原则,加快完善“一张网”清单,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双随机”“双公示”要求,开展财政监督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依规处理投诉、依申请公开等各类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流程接待解答,公平公正处理。
五是接受监督,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依法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财政工作动态等行政事项内容。积极运用报纸、电台等其他媒体主动公开财政政务信息,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理标准、工作流程,坚持对照问题实地调查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提升办理实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巩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成效,推动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夯实法治财政工作基础,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建设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