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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中旬以来,为切实降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农业稳产保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严格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电网企业贯彻落实省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
一是摸清底数,开展政策宣传。精心组织相关部门摸清市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底数,采用电话联系、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做好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宣传,确保广大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知晓政策。二是迅速启动,做好申报指导。按照省、常州市文件要求,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和供电企业迅速启动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比例申报工作,并细化工作流程,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三是政策落地,惠企成效初显。截至9月底,已对9家粮食收购企业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比例予以明确,涉农电价政策已惠及这9家用户,预计全年将为这些企业节约用电成本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