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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我市于6月份对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退职或领定期生活费手续人员10.2万人,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我市财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截止2021年年底共增发养老金计1.28亿元,月人均增发养老金104.74元,实际调整幅度达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