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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
发布日期: 2021-12-20 浏览次数:    来源:财政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09号)要求,为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对目前12.1万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员进行提高待遇计发标准,每人每月增发20元,从2021年1月起执行。

我市财政局认真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并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维护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确保参保群众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1年12月14日已完成提标资金补发2904万元。本次待遇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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