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溧阳要闻 >>内容
日前,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对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常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8000元;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我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850元。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但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目前,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者都有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办理基数调整业务。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汇缴2021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在缴存基数调整中,如遇到问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实习生/孟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