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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天目湖镇玉枝特种茶果园艺场总经理濮爱玉发放了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我市结束了40年来土地、房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进入了统一登记的崭新阶段。这标志着我国向农户颁发农村承包地不动产权证重大改革在江苏省常州市实现“破冰”。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已有近40年。但是,农村承包地一直没有不动产权证,农户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全面保障。去年,我国在江苏、湖南、四川和山东各确定一个市,就实施农村承包地不动产权证制度进行改革试点。
“这下心里踏实了!”濮爱玉高兴地说:“农民办证再也不用多个部门往返跑,大大降低了办证负担。承包的土地有了合法的身份,不论是承包、出租、转让、入股,都是我们自己说了算。”
记者看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标明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发包方、承包土地实测面积、合同编号、家庭成员等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明确了标的物的性质、界址、范围,使农民的权利得到保障,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并能有效避免和化解流转中产生的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前期成果数据整合、登记流程梳理、信息系统建设,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完成技术性工作等,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不停顿、不断档,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好“最后一米”。
里程碑意义既体现在法律上,也体现在经济上。“农民有了这个不动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得以实现,将会进一步释放经营权的流动性,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抵押贷款难的历史也将结束。”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证的颁发为下一阶段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得以保驾护航。(张莹 邹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