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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20〕26号) 的规定,对本市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返还。经审核,本市第五批符合发放稳岗返还的企业4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87269609 87269638
附件:稳岗返还企业信息公示.doc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