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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 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溧农发〔2020〕100 号)文件规定,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已结束,按照上级下达资金额度,经与财政部门会商,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为审计后项目总投资额的40%(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电商、档案试点和服务主体项目除外。现将通过审计补助的项目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27日—2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均可来电或来信反映,联系电话:0519-87269322,联系人:陈晓岚。
附:2020年溧阳市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合作社项目审计补助汇总表.xls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