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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原通知公告历史信息 >>内容
一、实施依据
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资金和2020 年部分省级专项预拨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9〕94号苏农计〔2019〕35 号)文件,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促进生猪生产补助经费的通知》(常农计〔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溧阳市开展的促进生猪恢复生产、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及加强地方猪保护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支持和补助。
二、实施内容
(一)促进生猪生产
加快全市生猪养殖,提高养殖场扩能增效能力,降低养殖企业贷款利息压力和资金风险。
(二)非洲猪瘟防控能力提升
加强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加快屠宰企业防控、消毒能力提升等投入。对生猪屠宰企业自行建设的洗消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总投资50%的补助。
(三)地方猪保种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市“红灯笼”地方猪保种工作给予一定补助。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使用总额为88.2万元,期中省级资金72.09万元,常州市级资金16.11万元。
(二)资金补助明细
项目
补助对象
补助内容
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促进生猪生产
竹箦镇人民政府
对原天目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老猪场改造
50
溧阳市上黄忠兴养猪合作社等单位和个人
2018.8--2019.12月猪场贷款贴息
10.48
已按省银监局审核结果拨付
非洲猪瘟防控能力提升
溧阳市鹏鹏畜禽机械化屠宰有限公司
生猪屠宰场洗消中心建设
28.2
红灯笼地方猪保种
溧阳市乾丰养殖有限公司
对红灯笼地方猪活体保种工作的开展
10
合计
98.68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1年5月11日—5月17日)。对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号码:87269340。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