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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现已并入溧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不慎遗失,证书编号为:事证第132048100396号。法定代表人为:潘晓洪。证书有效期:自2011年3月4日至2011年3月31日。
特此声明遗失并作废。
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