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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溧阳市2021年度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4 浏览次数: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创牌立信活动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质〔2015〕5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评选出5家企业诚信度高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生产企业为2021年度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

二、 评选条件

参选企业(基地)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生产记录完整且符合相关要求; 

2.有绿色食品以上产品等级认证;

3.主要产品标准体系完备,生产过程标准化水平较高;

4.产品有包装标识,可通过包装信息进行追溯;

5.定期接受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且近2年内无禁限用农药超标;

6.近两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

7.企业及法人代表无不诚信记录。

三、 评选要求

企业(基地)应向所在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溧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创牌立信”活动申请表,并根据附件2的《溧阳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要求提供材料。

四、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自检审核和专家组审核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各企业(基地)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

1.各企业(基地)参加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申报企业可涵盖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

2.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根据争创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对参加候选农产品企业进行考核打分(见附件2)。

3.由专家组根据考核打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最终评定5家企业(基地),将通过溧阳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

五、其他

(一)已申报成功的“创牌立信”先进单位不得再申报。

(二)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评选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出现以下情况需及时上报建议取消其先进资格。

1.出现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进入江苏省农业系统社会法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

3.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5.企业被举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经核实属实的;

6.企业主动申请撤销的;

7.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附件1:《溧阳市农产品“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表》.docx

附件2:《溧阳市“创牌立信”先进单位评选考核表》.doc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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