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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常农计〔2017〕75号、常财农〔2017〕100号),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1〕17号)及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1〕15号)文件要求,溧阳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溧阳市2021年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溧农发〔2021〕35号),各镇(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认真组织实施。经申报对象申报、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市级汇总,全市13个镇(街道)、现代农业产业园共有1559名申报对象、328428.35亩水稻种植面积拟享受补贴政策,现对拟补贴对象及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来电反映,举报电话:溧阳市财政局87277007、溧阳市农业农村局87269309。
附:2021年水稻田生态补偿表格(全市分镇汇总).xlsx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