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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乡村振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目标任务,根据《开展“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的实施意见》(溧委农〔2020〕8号)的文件要求,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和村企联建项目予以适当补助。现申请其中300万元用于2021年度扶持增收类项目的补助,对竹箦镇姜下村一站式蔬菜配送中心项目、社渚镇乘马圩村烘干房增加辅助设施及购买烘干机项目、南渡镇堑口村标准厂房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公示,结合实际情况,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与溧阳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
联系电话:0519-87269324。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