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原通知公告历史信息 >>内容
补贴政策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20〕6号)
补贴对象: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其父或母在本市工作且缴纳社保满3年,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有专业资质医疗机构评估诊断,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4岁残疾儿童和自费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术的0—6岁听力残疾儿童。
补贴标准:0—6岁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救助为1700元/人/月,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康复救助为2300元/人/月,孤独症、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康复救助为2200元/人/月,视力残疾康复救助为500元/人/月;7—14岁残疾儿童按0—6岁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的一半实施救助(视力残疾康复除外)。为0—6岁听力残疾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提供一次性补助,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补助4万元/人,其他家庭补助2万元/人。
补贴对象发放名单:
2021年1-6月份溧阳市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名单.xlsx
2021年7-12月份溧阳市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