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原通知公告历史信息 >>内容
一、申报
资金补偿对象为市属2001年场圃事改企时在册在编的全民事业人员,且2004年符合身份置换人员至2005年12月31日仍未退休的实有人员。以后退休人员在退休的次年停止发放。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550元。
三、审核
各国有农林场圃负责审核,并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
四、公示
落实到职工的补助方案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市主管部门负责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并处理好公示过程中反映的矛盾和问题。
五、资金发放
市财政部门每年六月底前将补助资金通过《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直接发放到农场职工手中。
溧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