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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恒联机械五金有限公司
家用电器组件及医疗器械组装项目
溧阳市上黄镇工业集中区扬子东路9号
项目基本概况:拟投资50000万元,在镇工区内新征地块,建设家用电器组件及医疗器械组装项目。拟购置自动喷粉线、氧化生产线、喷砂机、拉丝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700万件家用电器组件和600万件医疗器械组件。
1.废水:本项目含镍废水预处理达标后与含油染色废水、酸碱废水、含氟废水、冷却塔强排水、碱液喷淋系统强排水混合至中间水池,经砂滤和碳滤进入中间水箱,再将废水提升进超滤系统除去水中胶体等物质,超滤产水进反渗透系统,产水回用至生产线,浓水进蒸发器蒸发,蒸馏水回用至生产线,泥饼委外处理,工业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接管溧阳市埭头污水厂集中处理。
2.废气:铝材拉丝、不锈钢抛光、锌合金抛丸和喷砂产生的粉尘进入袋式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化学抛光、阳极氧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配套大旋风+24套滤芯双级回收后车间内排放;固化工序产生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的方法,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除锈工序产生较少的氟化物,车间内直接排放;热风炉、蒸汽锅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未收集的废气直接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氧化生产线、自动喷粉线、包装线、拉丝机、喷砂机、抛丸机、空压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油、含铝废盐渣、废包装桶、污泥、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废委托有纸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