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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华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设备制造项目
溧阳市社渚镇新华后街116号
项目基本概况:投资15000万元养殖设备、机械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租用江苏苏皖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厂区面积32064平方米,年产养殖设备20000套、机械设备10000套、智能控制系统6000套。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溧阳市社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理。
2.废气:下料、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捕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尾气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喷砂、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尾气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捕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二烘干、熔融、输送、模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捕集后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尾气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收集的废气直接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自动上料机、加工中心、数控折板机、拉丝机、自动弯管机、喷砂房、砂轮机、抛丸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角料、废钢砂、废钢珠、废包装箱、焊渣、废砂轮片、废塑粉、除尘装置收尘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