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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法德尔(常州)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流体设备制造项目(重新报批)
溧阳市上兴镇通港大道6号
项目基本概况:投资35000万元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部分厂房、2个喷釉房及1个补釉房及机加工等设备,达到年产500台搪玻璃流体设备。
1.废水:生活污水、制纯水废水、试压废水接管溧阳市南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理。
2.废气:喷砂、喷釉、补釉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由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刷漆房废气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捕集后经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尾气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切削等过程未收集的废气直接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管口切割机、卷板机、磨光机、角磨机、直磨机、喷砂机、球磨机、混合机、风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液桶、废液、废漆桶、漆渣、废油漆、废羊毛刷、废灯管、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焊材、废钢砂、废包材、废搪瓷材料、除尘灰、废滤筒、废滤芯、污泥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