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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
石灰石尾矿、河道淤泥、土壤修复挖掘土、一般工业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溧阳市上黄镇前中村288号厂区内
项目基本概况:投资500万元进行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的建设,利用石灰石尾矿、河道干化淤泥、土壤修复挖掘土等一般固废替代粘土作为水泥生产原料。项目占地2400平方米,建成后可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10.8万吨,节约粘土6万方。
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厂内污水处理方式。
2.废气:贮存区物料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在封闭大棚内沉降,河道淤泥废气、修复挖掘土挥发废气捕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预处理过程中破碎产生的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烘干过程产生粉尘、恶臭气体及非甲烷总烃经管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其他未收集的废气直接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破碎机、热风炉、风机、空压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塑料杂质、金属杂质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