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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泽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保、化工设备及非标机械零部件制造项目
溧阳市南渡镇春晖东路69号
项目基本概况:拟投资52200万元在溧阳市南渡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新增用地33333平方米,建设年产环保、化工设备及非标机械零部件制造项目2250台套。
1.废水:项目水喷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进入溧阳市南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喷塑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喷塑粉尘经旋风+滤芯过滤处理后、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焊机、冲床、起重机等设备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切削液、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喷枪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废砂及收尘灰、废滤筒及滤芯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
2
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
洙漕河污染减负扩容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溧阳市洙漕河上游洑家
项目基本概况:拟投资5299.53万元在洙槽河上游洑家实施洙漕河污染减负扩容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主要实施1.洙漕河上游青虾养殖尾水生态塘拦截净化工程,2.中游养殖清退与污染减排工程,3.金山路头污染减负湿地工程,4.河流拓浚生态建设工程。
1.废水:加强生活污水的收集管理,规范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严控机油和燃料油的跑、冒、滴、漏。生活污水经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农田浇灌用水;施工泥浆水、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场地物料及时清扫,堆放要采取防雨水冲刷和淋溶措施,以免被冲入河道,污染水体。
2.废气:规范设置各类建筑物料和弃土的临时堆放场所,建设必要的防扬散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对开挖等作业区及车辆过往区采取洒水、进出道路清扫、运输车辆进行遮盖、施工车辆清洗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3.噪声:尽可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高噪声、高振动设备需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禁鸣喇叭,降低对施工区域周边及道路沿线居民的影响。必要时可在施工场地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区域设立临时声屏障。
4.固体废物:各个工程产生挖方土方均在各自工程中平衡,全部用于基地重塑、生态护坡、堤梗回填等方面。
5、生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水源地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强度,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中,严禁砍伐施工区域乔木,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绿化、恢复植被等生态修复措施,减少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