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 >>公共监管 >>原生态环境历史信息 >>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国强安全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装备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溧阳经济开发区上兴新区
项目基本概况:投资19亿元(一期),征用建设用地977亩,一阶段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焊管及镀锌带焊管430万吨、热镀锌管250万吨、螺旋焊管12万吨、衬塑复合管9万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项目产生的酸洗前水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调节+曝气氧化+斜管沉淀+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至酸洗前水洗;碱液喷淋塔废水经专用废水处理设施“调节+中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助镀剂配水;酸洗后水洗废水经9套漂洗水中和处理设施“调节+中和+氧化”处理后90%回用,10%强排接管溧阳市南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以及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接管溧阳市南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3. 酸洗房、盐酸储罐、废酸再生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FQ001~FQ0017)排气筒排放;锌锅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5m高(FQ018~FQ034)排气筒排放;热浸镀锌废气、气力吹扫废气收集后分别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FQ035~FQ051)排气筒排放;喷砂、破碎粉尘收集后分别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FQ052)排气筒排放;挤出、加热复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m高(FQ053)排气筒排放;集中罐区盐酸储罐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FQ054)排气筒排放;废酸再生不凝汽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FQ055)排气筒排放;蒸汽机组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25m高(FQ056)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专用烟道排放。
3.噪声:制管机组、焊机、衬塑复合机、风机、各类水泵、冷却塔、空压机等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废酸液、助镀剂除铁泥渣、钝化槽废渣、废酸滤渣、废杂质、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泥、收尘锌灰、废包装内衬袋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废钢料、焊渣、泥渣、锌渣、锌颗粒、废毛刺、酸洗后水洗废水处理污泥、收尘锌颗粒、布袋收尘、废外包装材料、废RO膜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