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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新能源集成变压器生产线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春梧路东侧、腾飞路南侧
项目基本概况:拟投资200000万元,租赁厂房,购置行车、环保喷漆设备、喷丸线设备、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建成年产新能源集成变压器10000台(套)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
1.废水:表面清洗废水、碱洗塔废水经收集进厂区污水站预处理,污水站采用“中和+隔油+混凝絮凝+斜管沉淀+气浮+活性炭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与干燥冷凝水及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1#、2#喷漆房、1#烘房、浸漆房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FQ001)排气筒排放;3#、4#喷漆房、2#烘房、喷塑固化烘道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FQ002)排气筒排放;4#、5#喷漆房、3#烘房、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FQ003)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FQ004)排气筒排放;酸雾经“碱洗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0m高(FQ005)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加热炉废气通过20m高(FQ006)排气筒排放。
绝缘件加工工序、喷塑间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维修,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
3.噪声:生产装置、切割机、锯床、钻床、风机等等采用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污水站污泥、漆渣、清洗废液、废滤材、废活性炭1、废催化剂、废煤油、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变压器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金属屑及焊渣等一般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