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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瑜信安机械有限公司
挖掘机、装载机配件制造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工业集中区云龙路1号
项目基本概况: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020年5月通过拍卖竞标方式取得埭头镇工业集中区云龙路1号地块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所有权,拟投资40000万元利用已购厂房建设挖掘机、装载机配件制造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03442.1m2,年产各类挖掘机和装载机配件30000套。
1、废水:设置一个污水接管口、一个雨水排放口。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气浮+多级反应+斜管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UF超滤+两级RO+三效蒸发”处理后全部回用,地面冲洗废水、冷却塔强排水、生活污水分别预处理后一并达标接管至埭头污水处理厂。
2、废气:焊接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抹灰修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喷漆、补漆、流平废气、烘干废气、调漆房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采用顶吸/侧吸负压收集收后经“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采用大旋风回收系统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25m排气筒排放;烘干房、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尾气25m排气筒排放。
下料工段烟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金工车间精加工油雾通过“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结构件车间打磨粉尘通过“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维修,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
3、噪声:各类生产装置、切割机、锯床、钻床、风机等噪声源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喷枪清洗废液、漆渣、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槽渣、浮油、废酸、废硅烷液、喷漆废滤材、喷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静电油雾净化器废滤芯、废包装桶、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废抹布、蒸发残渣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边角料、金属屑、焊渣、废磨光片、废钢丸等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置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