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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常州恒源塑木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木制品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育才南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恒源塑木新材料有限公司
塑木制品生产项目
社渚镇工业区宜巷106号
1、废水:近期项目所在地尚不具备接管条件,生活污水托运至溧阳市社渚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项目所在地具备接管条件后,企业将接管至溧阳市社渚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造粒机投料口、破碎机、切割机、打磨机产生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造粒和挤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造粒机、混料机、挤出成型机、切割机、打磨机、破碎机、风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的收尘灰、废包材、冷却水槽渣等作为一般固废委外处置利用。设置1处10m2一般工业固废堆场,1间20m2危废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