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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各村(居):
现将《溧阳经开区文明典范城市重点任务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溧阳经开区文明典范城市重点任务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八大重点任务专项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溧阳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聚焦文明城市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经开区力量。
二、重点任务
各牵头单位总体上以《2022年文明城市实地测评指标》为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常态长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飞线充电整治提升行动
负责领导:陈松涛 政法委员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消防中队、规划建设局、上兴城管中队、上沛城管中队、供电公司
工作任务:优化电动车停车位划分,按照“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的原则,分步推进智能充电桩安装覆盖,从源头上逐步解决居民充电困难;联合消防、供电等部门齐抓共管,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对飞线充电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同时加强对居民飞线充电危害知识的宣传普及,使飞线充电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二)空中缆线整治提升行动
负责领导:赵俊波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副镇长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物管办、规划建设局、上兴城管中队、上沛城管中队、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播电视站、供电公司
工作任务:集中清理规范空中缆线架设,开展缆线权属单位和镇区同步梳理排查活动,并通过束紧、架高、入地、套管等办法进行清理规范,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实行空中缆线施工准入制,空中缆线新架或改造工程(包括零星工程)须由施工单位制定方案,经物管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报所在地物业公司备案;权属单位应在工程合同中与施工方单位明确规范缆线施工的责任条款,并加强施工监管,未经同意擅自施工或者没有按照批准方案施工的,造成后果由权属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
(三)文明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负责领导:王玮东 管委会副主任、副镇长
牵头单位:上兴交警中队
责任单位:上兴城管中队、上沛城管中队、市监局上兴分局、上兴村、老河村、上城村
工作任务:开展机动车集中整治,针对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商业大街等重点路段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加大贴单、拖离等日常处罚力度;开展非机动车集中整治,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加强营销网点源头管控,加大对无牌车辆、不戴头盔和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及对乱停非机动车的拖离力度,推动实现街面电动自行车上牌率、戴盔率100%,促进非机动车守章率明显提升。
(四)居民小区整治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物管办、上兴居委会、上沛居委会
工作任务:针对居民小区单元门头上、绿化带上等卫生死角内的明显垃圾,以及消防设施过期或损坏、绿地空秃、楼道灯不亮、窗户玻璃污损,包括楼道内乱搭建、乱堆放、乱涂写、乱张贴、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开展卫生环境集中整治,营造整洁、有序、舒适的居住环境。
(五)文明创建宣传提升行动
负责领导:潘达 宣传委员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团委、各行政村
工作任务:加强重点区域公益广告提升优化,加大集镇和村(居)创建氛围的营造,做好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网络宣传;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商户等创建工作,倡导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工作,开展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六)村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负责领导:蒋克春 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局
责任单位:上兴城管中队、上沛城管中队、各行政村
工作任务:按照文明城市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建设要求,继续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办法;开展“门前三包”活动,加强镇村环境、公共厕所、生活垃圾、黑臭水体、公益广告,以及到集镇、到村委会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散坟(豪华墓)等问题的整治,提高镇村区域长效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七)镇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上兴城管中队、上沛城管中队、环卫所、园林所、菜管办
工作任务: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对主次干道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整顿沿街市容秩序,整治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向车外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积极推进镇区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集镇环境卫生,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集镇新面貌。
(八)菜场环境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上兴城管中队、上沛城管中队、菜管办
工作任务: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对集镇范围内的菜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非机动车辆违规停放、沿街门店店外堆物、乱贴乱画、玻璃贴纸、游商占道等行为开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落实长效措施,着力营造“管理有序、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筹备阶段(5月25日前)。根据专项行动目标任 务,对照测评指标和问题清单,各牵头单位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地调研,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表和路线图(工作任务量化到每个月,对年内无法完成整治的项目,要注明原因及完成时限),于5月25日前报溧阳经开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lysxzxck@163.com,联系电话:0519-67180022。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8月26日)。溧阳经开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联席会商制度,通过调度指挥,全力推进项目落地落实,确保取得成效。各牵头单位每月将项目推进情况上报至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成效评估阶段(8月26日—9月26日)。溧阳经开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查问责组,联合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督查评估。
(四)长效巩固阶段(2022年10月开始)。各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总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成效进行全面宣传推广,将各项有效措施纳入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高效质优、常态惯性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专项行动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项目负责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时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全面达标。
(二)强化督查考核。溧阳经开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以通报形式印发牵头单位。
(三)重视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在全区营造积极向上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