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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全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溧群安委〔2022〕4号)和《全市群租房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溧平安办〔2022〕3号)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理念,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全面规范房屋租赁秩序,强化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群租房的重大案事件,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间。经过整治和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清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确保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在95%以上。
(二)专项整治违法租赁。整改、查处群租房不登记、不报备以及利用违法建筑出租等违法租赁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三)着力整改突出问题。逐户排查群租房治安、消防、电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群租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使群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
(四)建立健全管理新机制。明晰部门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围绕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管理、住改商问题和相邻扰民引发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对“群租房”中存在的违规装饰装修、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和用途、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热水器以及相关治安问题,特别是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进行重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消除一批消防、建筑、治安等安全隐患,解决一批相邻扰民等矛盾纠纷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将宣传工作贯穿到整个排查整治的全过程,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出租人、承租人自觉守法的意识,引导其主动上报问题、主动消除隐患。
(二)全面调查摸底。要把出租房屋调查摸底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最基础环节,集中所有力量开展入户调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统筹整合社区民警、协管员、网格员、物业保安、水电气抄表员等力量和数据资源,突出校园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安置房小区、小区车库等群租房的重点部位、重点地区,开展“逐栋、逐层、逐户”的地毯式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全部见底。
(三)严格整治安全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心态失衡、行为失常、非正常上访、有暴力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派出所要纳入管控视线。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以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镇综合执法局要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理。
(四)优化管理机制。加强“数据赋能”在群租房等出租房屋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应用,按照社会化、智能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租赁住房登记备案信息、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登记信息、网络平台房屋租赁登记信息,以及水电气用量异常等群租房相关数据的采集汇聚和共享应用,主动搭建数据研判模型,及时发现异常、可疑信息,精准引领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群租房整治是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职能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群租房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检查群租房治安管理各项措施是否落实,治安隐患是否整改,人员登记是否落实,依法查处群租房内违法活动;住建部门主要负责检查群租房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自建房是否整改,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防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租赁违法行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检查对群租房涉及违法占地建设的行为是否进行查处,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是否进行认定。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主要负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否依法查处。电力公司主要负责检查对涉及群租房的供电企业资产供配电设施是否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二)强化督导,提升质效。适时组织力量开展督导检查、暗访抽查,查找发现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通报工作情况,推动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对发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通报问责。成立经开区(上兴镇)群租房整治工作专班,设立专班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派出所、供电、安监、自然资源、住建、网格化中心等部门为专班成员单位。
(三)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职能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排查明细等,确保信息数据全面、真实、准确。8月10日前,各职能部门、各村居上报《镇村(居)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专班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最大实效。
附件:镇村(居)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镇村(居)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