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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 生产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70/2022-0000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天政发〔2022〕11号 发布机构: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产生日期:2022-03-02 发布日期:2022-03-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村(社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相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天目湖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2日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全镇各行业领域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深入维护全镇稳定的安全形势,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此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关于印发《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 生产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政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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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镇各行业领域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深入维护全镇稳定的安全形势,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深入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早发现、早治理、早闭环”的安全理念,在全镇各行业领域形成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提高全镇本质安全水平,在全镇范围营造“时时有安全、处处有安全、人人讲安全,一切按安全标准干”的“天目湖”安全生产模式。

三、活动对象

旅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森林防火、冶金等工贸企业、校园校车、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农机渔业、城镇燃气、瓶装燃气、国有资产、火灾防控、文化场所、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用电)、矿山(整治)、危废固废、地质灾害、宗教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地下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各村(社区)。

四、活动流程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开展(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1. 召开安全晨会。工作日上班前约15分钟以部门(班、组)等为单位召开安全晨会,全体工作人员发言讲安全,发言内容包括:个人身体、上下班途中、工作岗位、同事之间、所在单位等当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尖锐的问题等,发言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有内容、有点位、有整改建议,负责人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发言,避免出现“领导讲,员工听”现象,倡导“没有问题本身就是一种问题”的理念,确保每次安全晨会内容覆盖到全单位。

2. 梳理安全隐患。部门(班、组)等安全负责人汇总每日安全晨会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交流意见、整改建议等,录入各部门(班、组)《“早安·天目湖”安全晨会记录本》,并将汇总情况上报单位安全总负责人。

3. 落实整改闭环。各单位安全总负责人每日汇总各部门(班、组)等上报的各类安全隐患,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分类录入《“早安·天目湖”安全晨会汇总本》,并制定整改及风险化解措施,能整改的立即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首先制定风险化解措施,暂时化解风险,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抓好落实,最终完成整改形成闭环;发现重大隐患后,立即停止重大隐患所在区域工作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待整改完成并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工作。

4. 建立月讲评制度。各单位每月底召开安全隐患整改闭环情况讲评会,在安全宣传栏张贴安全隐患整改对比照片,评选安全晨会中好的部门、个人并张榜公布。

5. 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各单位在《安全费用提取计划》中列支部分资金作为奖励,表彰年度安全工作的突出部门、个人,并鼓励企业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安全奖励的正向激励作用,镇政府对较好履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年终将实行表彰奖励。

(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活动开展

1. 安全隐患排查。镇21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行业领域安全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汇总。一是检查及整改材料按月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严格落实检查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制度,同时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宣传工作。

2. 整改闭环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完成整改的,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第一负责人会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上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总负责人,共同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最终完成整改;本工作组无法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共同讨论后制定整改措施。(检查表、整改表附后)

(三)村(社区)活动开展

1. 安全隐患排查。各村(社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成立工作组,对本辖区范围安全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汇总。一是重点人群安全。村干部要掌握孤寡老人、独居儿童、精神病患者、分散供养五保户等重点人群居住、生活、身体情况,定期上门走访,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化解,绝不允许发生非正常死亡现象。二是农村危房使用安全。持续排查农村危房使用安全,重点关注建造年代长、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等农村自建房,遇有台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村(社区)采取暂时搬离、停业、租房居住、投靠亲属等方式将人员撤离,原危房采取张贴警示标志、搭建围挡、村委公示等方式告知路人注意避让,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三是校车运行安全。排查校车运行中农村道路路面崎岖、桥梁护栏破损、行驶视线遮挡、学生上下车秩序混乱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四是农村交通运行安全。加强农村交通运行安全巡查和宣传工作,驾驶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开车、走路通过路口时要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坚决杜绝交通违法事故。五是安全宣传。加强应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宣传,让群众掌握基本应急常识,会拨打应急常用电话号码,会使用普通应急救援工具,最大限度的自救和互救。同时在辖区开展安全用电、防燃气泄漏、防森林火灾、防家中着火、防暑期溺水、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2. 整改闭环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中本级能够完成整改的由本级完成整改;本级不能完成整改的上报镇21个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或相关职能部门,并在每月汇总材料中标注后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21个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完成整改的,由隐患对口安全专项整治组或相关职能部门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共同讨论后制定整改措施。(检查表、整改表附后)

3. 督查考核工作组活动开展。镇纪委、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成立“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督查考核工作组,加强督办督查,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进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逾期未完成隐患整治的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指导、督促、调度各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细化到网格、落实到人,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查处”,建立常态化安全管理机制,杜绝形式主义。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资料、发放告知书、播放电子屏等方式,持续加大活动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群防群治“天目湖”安全格局。

 

附件:1. 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2.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村(社区)安全现场检查记录3.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村(社区)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附件1

 

天目湖镇“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

领导小组

 

组  长:林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祥中  人大主席

杨育美  党(工)委副书记

陶国忠  党(工)委副书记

毕道海  副镇长

陈水平  副镇长

冷  洁  管委会副主任、副镇长

雷晓强  副镇长

邵  钧  溧阳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彭  攀  党委委员、农村工作局局长

居  乾  党委组织委员

史  扬  党委政法委员

潘  桃  党委宣传委员

薛楠楠  人武部长、党委委员

朱  俊  党委统战委员

张忠东  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章慧源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管朝华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戴跃邦  溧阳天目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潘鹏兴  办公室副主任

王丽华  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金忠伟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红雨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马  俊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蒋志锋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海燕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金建国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李  欣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章  伟  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爱忠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汤  欢  天目湖水利站站长

把志卫  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陈  承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周录军  总工会副主席

潘云智  水源地保护办公室副主任

王  冰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黄玲华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科员

吴  童  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科员

何元春  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

芮国华  旅游发展局科员

王志财  天目湖医院院长

史益颖  平桥医院院长

陈  迎  平桥中学校长

沈海华  天目湖中心小学校长

王伟民  平桥小学校长

虞  莉  天目湖中心幼儿园校长

狄  俊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  明  常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溧阳分局天目湖所副所长

潘旭刚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关村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吴红军  天目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潘  赟  溧阳市公安局天目湖派出所所长

易业军  天目湖交警中队中队长

蒋  科  天目湖城区二中队中队长

彭  钢  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天目湖中队中队长

李  丽  天目湖法庭庭长

陈中华  天目湖供电所所长

叶  峰  天目湖广电站站长

宋  瑜  溧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杨建伟  田家山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孟广富  天目湖村党委书记、村主任      

许浩生  桂林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葛小宇  南钱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管朝华  杨村村党总支书记

王荣建  平桥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陆云龙  梅岭村第一书记

陈建国  吴村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陈国军  三胜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胡  珍  毛尖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罗阿宝  观山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韩金华  洙漕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孙  静  东陵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

彭晓兰  心愿树爱心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由张忠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早安·天目湖”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的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村(社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发生调整的,工作接替人员将自行增补进领导小组,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村(社区)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村(社区)

 

被检查单位、部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发现的安全隐患

 

 

 

 

整改前照片

 

 

 

备  注

 

附件3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村(社区)

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村(社区)

 

被检查单位、部位

 

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发现的安全隐患

 

 

 

 

整改后照片

 

 

备  注

 

 

 

 

 

 

 

 

 

 

天目湖镇(区)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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