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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和指挥棒作用,建立“责任明晰、定量排序、奖优罚劣、高效有序”的考核体系,根据《江苏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溧阳市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网格长、网格员(见附件1)、网格坐席员、专属网格员、各村(居)。
二、考核原则
以网格规范达标率数据指标、信息采集质量、微信红包事件、最美网事、网格员风采评选、疫情防控以及各村(居)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为主,兼顾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难度和德才表现等方面,全面、科学、公正、公平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见附件3
四、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结合市级考核工作要求,采取日反馈、月通报、季点评、年排名方式进行相应考核。其中,市级考核反馈的问题清单将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1. 月度考核:每个网格考核成绩=网格多元共治+网格基础建设+巡查走访服务+警网融合建设+网格事项办结+参与疫情情况+其他工作情况,基础分80分;各村(居)考核成绩=所属网格平均得分+“最美网事”优选得分+加分项,基础分100分。
2. 季度考核:各村(居)季度考核成绩=各村(居)月度考核总分÷3。
3. 年度考核:各村(居)季度考核成绩=各村(居)季度考核总分÷4+加减分项得分。
五、考核奖励
季度、年终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有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考核奖励资金应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
1. 月度考核奖:奖励到网格长、网格员、网格坐席员,均按季度发放。在镇月度考核排名位列全市前五名的前提下,各村(居)按时完成月基本考核目标且及时报送“最美网事”优选内容,则每个网格每季度奖励1000元奖金,镇综合指挥中心网格坐席员每季度奖励900元奖金,若每月基本考核目标未完成或“最美网事”优选内容未申报,则扣除当月300元奖金,连续3个月未完成则不得奖。
2. 季度考核奖:奖励到各村(居),按季度发放。每季度考核排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3. 年终考核奖:奖励到各村(居),按年度发放。年度考核第1名的村为第一档,奖励5000元;第2-3名为第二档,各奖励3000元;第4-7名为第三档,各奖励2000元;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不予奖励;年度村委所获奖金分配,其中村书记享受40%,剩余60%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4. 上述月度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结合埭头镇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在全市的考核排名情况发放,相关考核未进入全市排名前五名,则相应月度考核奖、年度考核奖不再发放;季度考核奖根据村(居)每季度排名情况发放。
5. 专属网格参照综合网格考核内容中涉及部分按月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资及奖励标准待人员配齐后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6. “最美网事”优先奖励:上报“最美网事”等被溧阳市网格中心或市级其他媒体平台选用的每条额外奖励300元,上不封顶,被评选为“常州最美网事”或更高荣誉的每条额外奖励500元,上不封顶。
7. 评出年度网格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一定奖励。
六、考核结果运用
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该村书记在镇召开的季度点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年度考评成绩按文件计分纳入村级年度目标与绩效考核体系。
1. 单个季度完成目标任务考核排名前三的村,全年村级目标考核基本分加1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考核排名前三的村,全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基本分再加1分;月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村,出现一个月全年村级目标考核分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 根据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对网格事件处置部门和单位不达标的,取消该单位网格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考核生效时间
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原《埭头镇2020年度网格化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埭政发〔2020〕13号)文件废止。如遇上级标准要求调整,本考核办法可作相应调整。
附件:1. 埭头镇农村综合网格划分表
2. 埭头镇专属网格划分表
3. 埭头镇网格化社会治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