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埭头镇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创新监管举措,创建更优良的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食安委〔2017〕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的通知》(苏食安委〔2020〕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进整体智治、加强风险治理、深化社会共治、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创新示范,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埭头镇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市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指导,全面推动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分别加强对本辖区和本部门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二)以民为本,注重实效。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尺,通过创建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科学制订创建具体措施和步骤,分步推进,以点带面,以实际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目标扎实推进。
(三)鼓励创新,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逐步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多方协作,统筹推进。充分调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社会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活动。统筹兼顾,将创建活动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融入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五)稳步实施,打造品牌。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使之成为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和宣传展示的平台。
三、基本标准
(一)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增加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监管所需经费;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
1. 制定出台《埭头镇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方案》,明确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责任。
2. 部署动员开展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市活动。
3. 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2年8月
1. 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创建责任分工落实措施,分步推进,完成目标。
2. 镇食安委加强跟踪调研,指导创建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省级考核评价标准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3. 按照省、常州市和溧阳市阶段性考核评价要求,2022年8月份,镇食安办对全镇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是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统筹兼顾,将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既充分满足创建工作需要,又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做到依法依纪、公开透明、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形象工程。
(三)深入宣传总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提炼先进经验,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