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埭头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路长制”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体制,全面做实农村公路工作,有效解决区域环境整治责任、道路安全工作,使镇域品位形象得到新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我镇城乡环境管理体制,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加快“画诗埭头、精美小镇”的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就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路河结合,严格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埭头镇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压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农路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成精美小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全镇域推进,镇村组联动”的思路,全面落实“路长制”,建立覆盖镇、村的二级路长组织体系,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创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实施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有效防控,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全面实现区域内农路环境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常态化的目标。
三、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结合我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成立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
由镇长黄泽欣同志担任镇级路长,由各村委书记担任村级路长;成立镇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局,由嵇建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史建武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交警中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埭头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与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工作职责
埭头镇对辖区内所有农路进行路长设置:
1.路长职责
镇级路长1名(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泽欣担任):承担本辖区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落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落实市级总路长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级路长7名(由各村书记担任):负责管辖区域内乡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在镇路长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组织辖区内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每个村根据各自管辖区域农路的里程设置1-2名专管员。
2. 路长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市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辖区内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及资金的筹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做好乡村道专管员的指导、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协调农村公路管养相关问题。
3. 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镇路长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乡村道路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处置等工作。
4. 有关部门职责
镇建设局: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的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推进预防性养护;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相关工作列入镇发展规划,负责将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等有关工程列入基本建设项目。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做好农村公路集镇、村庄路段沿线的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和随意倾倒垃圾、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配合开展农村公路集镇、村庄路段的污染执法治理和两侧控制区内违法建筑联合执法查处等工作;对行业领域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开展公路控制区的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查处利用公路边沟、涵洞排污的行为;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镇农村工作局:按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等工作;做好农村公路发展涉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督促指导各村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引导村民爱路护路,保护公共设施。
镇交警中队:负责打击涉嫌农村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及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
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加强乡村道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镇交警中队开展农村公路治超限载等工作。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埭头服务中心:加大对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公路沿线采石场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审批,协助公路建设土地审批。
镇水利站:负责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村公路有机结合,对照职责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的水利桥涵等防洪配套设施建设。
四、工作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
1. 巡查:各级路长进行定期巡查,路长办进行不定期督查,专管员进行常态巡查,每周不低于2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暂无能力处置的交办上级路长。
2.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镇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村级路长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3.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镇级路长办公室对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4. 通报:镇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各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路长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考核。镇级路长对村级路长实施督导考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人员,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技术支撑。结合溧阳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网一平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和公众参与,全面提高“路长制”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信息公开。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通过设置公示牌、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镇、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查各级路长履职尽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和爱路护路意识,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附件:1. 埭头镇农村公路各级路长名单
2. 埭头镇镇路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