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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埭头镇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成立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初,我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了成员分工,为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做到保障到位。对照《条例》要求,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举措,及时调整了埭头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将答复时效改为20个工作日;通畅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构建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信息;打造专业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措施到位。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高效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将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发挥利用好“画诗小镇精美埭头”微信公众号优势,打造“指尖上”的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对公开条例的学习有待深入,信息公开文件格式有待规范,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升。接下来,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埭头镇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镇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9条相关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为0条。同时,规范好我镇的政务新媒体“画诗小镇精美埭头”微信公众号,切实做好日常巡查和整改落实,一年来组织整改错误5处。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