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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内容主要涵盖政务、经济发展、农村工作、城乡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其中,政务公开信息85条,镇区动态等各类信息124条,并通过为民服务中心等传统便民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广泛宣传,增强政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溧城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信函申请2件,自然人网络申请1件。截止2021年,申请办结数3件,按时办结3件。申请答复3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本机关不掌握,建议向其他单位了解获取信息1件。
依申请协办件1件,回复网上信箱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改进,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有待强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与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将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