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局(办)、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溧城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溧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溧城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和《2022年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巩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溧城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宣传引导、贯穿始终,源头管控、严查严处”总原则,深入推进全域环境攻坚整治,各局(办)、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依托“大数据+网格+铁脚板”社会治理新模式,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稿)》要求,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禁放新格局,同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的力量,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宣传发动,严密源头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力查办一批违规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为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奋力开启长三角生态创新示范城市建设新征程营造良好的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街道烟花禁放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任任组长、街道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局办、条线部门、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三、工作步骤
2022年全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月15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16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2022年1月下旬)。制定溧城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各局(办)、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任务清,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2年2月上旬)。制定溧城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张贴和发放《规定》《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充分运用电子屏、横幅、展板、微信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中宣传,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2年2月上旬)。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窝点,严密堵控入城通道。
(四)高峰管控(2022年1月1日—2月15日)。各村(社区)组织足够力量在禁放区域巡查劝导,强化网格化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烟花储存、经营场所巡查有效落实禁放措施。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4日(初四)、2月5日(初五)、2月8日(初八)、2月15日(元宵节)等6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要配强力量,确保禁放区域内全面管控,不留死角。
(五)平峰管理(2022年2月16日—年底)。根据溧阳市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整治、管控和查处工作。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等管控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组织动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禁放高峰管控重点时段,参与挂钩定点的村(社区)巡查管控工作,同时加大网格员的巡查力度;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查处工作,并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督导检查;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自觉落实禁放烟花爆竹行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简报、网站、微信推送、抖音、微博等新闻媒体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时代宣传模式,为禁放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禁放办设在街道综合指挥中心,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牵头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
2.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依法妥善处置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存量烟花爆竹;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加强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3.行政审批局:负责对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申请,已经颁发的,到期后不再延期。
4.建设局:负责禁放区域内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加强对禁放区域内待拆(建)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负责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指导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
5.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殡仪馆、公墓等单位以及礼炮车使用管理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督促村(社区)认真落实烟花禁放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6.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7.经济发展局:负责禁放区域内企业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8.辖区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
9.辖区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在公共交通车辆、汽车站等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监管,从严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10.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声势。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要拓宽宣传广度。组织专门力量,向居民发放“一封信”,通过设置宣传台、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协调利用户外街面LED广告屏、广告牌(栏)播出禁放标语;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在全街道形成浓厚氛围;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派出所、市场监督溧城分局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旅游景点、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宣传;有服务窗口部门,要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二是要提升宣传深度。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以环境整治、减少环境污染、防止火灾为主题,社会事业局以避免人员伤亡为主题,市场监督溧城分局以合法经营为主题开展主题宣传。三是要突出宣传重点。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放政策规定、执法工作情况,刊播禁放公益广告、口号,有效占领媒体宣传阵地。办公室要联系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博互动、抖音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禁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要注意收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和显著工作成效,做到推广宣传、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突出源头堵控,严打私贩私运。各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加强外围堵截。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立足辖区主要交通要道,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并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巡查堵控,特别是重点对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的拦截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二是规范市场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监管,规范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特别是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同时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的现象,对禁放区造成压力;要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三是联合清理整治。派出所、市场监督溧城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大违规燃放的处罚力度。派出所对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要严肃查处;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处罚。三是加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要依据各自职责,对通过各类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治安管理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违法。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溧城分局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核查反馈。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构建“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禁放管控网络兼并属地管控,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网格划分,完善网格化禁放管理机制,在高峰管控具体时间段,挂钩定点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与村(社区)共同落实禁放管控任务、承担禁放工作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包保责任制,落实带队领导现场督导,所有部门包保村(社区),村(社区)人员包保网格的包保责任制,一包到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禁放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问题,落实包保责任。以村(社区)、网格为基本架构,构建纵向到底的管控网络,各网格单元根据实际自行划分确定管控小单元。二是全面动员组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积极通过发动志愿者、组织全辖工作人员等多种渠道,组建管控力量。根据禁放管控力量总需求,由禁放办牵头负责,统一调配、组建管控队伍;由办公室(组织)负责发动全辖工作人员下村(社区),配合村(社区)开展禁放管控工作。在管控队伍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抽调专门力量组建机动应急支援力量,主要以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队伍为主,加强着装巡逻、动中备勤,视情支持一线管控工作。派出所要全面动员广大干警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禁放区域各村(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三是细化管控措施。①以属地管辖为基本原则,依托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管控体系,积极开展禁放管控工作。②按照“以点保面”“外围保内围”的思路,严密做好全辖禁放区域周界沿线内、外毗邻部位管控,决不允许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周界沿线进岀,决不允许禁放区域周界沿线部位炸响。③禁放区域内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控,加强巡线巡查,主要对禁放区域内敏感部位,城市广场、湖畔、道路等,加大“红袖标”义务巡逻力度,高峰敏感节点时段按照每小时不少于一次的频率,开展不间断巡线、巡查,及时发现非法燃放的苗头和事件,及时予以取缔、教育或通报派出所处理。④对禁放区域内重点管控部位开展定点值守管控,将管控力量细化到每个最小网格单元、每个小区、每个楼栋每条道路、每个进出禁放区域道口,采取死看硬守和巡线巡查相结合,决不允许有一起非法燃放、一声烟花爆竹炸响。对禁放核心区内,尤其是一些复杂公共部位、空旷广场公园、闲置苗圃窝棚、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外来人员聚居地等处,可视情采取定点值守的方法,确保禁放效果。⑤全体工作人员需按照要求参与到挂钩定点的村(社区)值守或巡查工作中,与红袖标队伍并轨以上力量,统一由带队领导调配指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2年是溧城街道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三个春节,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在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旺季期间,婚丧嫁娶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各局(办)、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的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要把烟花爆竹禁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全体工作人员讲清讲透,全力以赴投入到禁放工作中来,确保实现禁放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工作目标。
(二)细化方案,强化履责。禁放区域内的村(社区)要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制定细化具体的禁放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周密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春节禁放期间,街道纪工委按照重点督导内容,对各部门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情况通报,限期督促整改。对春节期间仍然存在较多违规燃放现象,有关村(社区)、部门管控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重大火灾,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稳步推进,加强报送。各局(办)、各村(社区)、各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反馈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掌握本辖区范围内禁放工作情况信息(领导机构、具体方案、高峰时段烟花爆竹禁放人员巡查区域、阶段性总结等)报送至禁放办,联系人:崔赢(联系电话:87285296)。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联系人:杨峰(联系电话:138******98)、雷灵灵(联系电话:1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