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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溧阳高新区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高新区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的能力,增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效能,全面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全面完成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基础上,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基层,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创新新形势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模式,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法治化水平,力争到2022年6月,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推动实施阶段(2022.04-2022.06)。优化细化监管网格,将安全生产专属网格化监管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相结合,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成果展示阶段(2022.07-2022.09)。总结经验教训,汇总阶段性成果,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及成果展示,提高知晓率,营造良好监管氛围。构建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提供园区经验。
(三)长效巩固阶段(2022.10-2022.12)。落实长效常态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不断改进优化,巩固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划分。实行园区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根据辖区内监督管理对象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综合治理网格,并且按照地域相近原则,将相邻的若干个综合治理网格划分为一个安全生产专属网格,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划分网格时原则上以村、社区行政区划为基础,形成安全生产专属网格;经济规模大或生产经营单位多的村(社区),可划分为多个网格,原则上每60-80家企业划分为一个网格。
(二)力量配备。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匹配监管力量,确保每个网格都配备对应的网格员。每个单元网格原则上至少配备一名网格员。以村(社区)行政区划形成的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原则上以园区综合治理网格员担任安管员,原则上每30-40家企业配备一名安管员。专属网格员则由园区综合管理局安监科人员担任。
(三)技术支撑。对于安全生产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园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方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网格建设、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协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问题隐患整改等工作中的作用。
四、岗位职责
(一)综合治理网格员岗位职责。主要履行“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配合上级部门全面摸清本网格内工业企业分布情况,及时督促企业更新有关基础信息;向网格内相关企业发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资料,宣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常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巡查重点开展巡查,并在信息系统中如实登记。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进行即时劝导、制止,并及时准确上报,全程督促、反馈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配合专属网格员,协同政府聘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并及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闭环;配合园区综合管理局做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属网格员岗位职责。指导并督促综合治理网格员做好“信息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工作任务,监督综合治理网格员履职尽责情况。协同政府聘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进行即时劝导、制止,并及时准确上报,全程跟踪反馈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对综合治理网格员上报的情况及发生在网格内的信访举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及时跟进处置;监督网格内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履职尽责情况。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职责。协助网格员开展工作,参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以及协助指导问题隐患整改。协助做好政策解读、培训教育工作。
五、工作考核
(一)综合治理网格员工作考核。原则上,应将综合治理网格员对网格内企业的巡查频次作为基础考核要求,辖区内企业每个月最少巡查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跟进,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闭环。同时做好网格内企业信息更新及安全生产宣贯工作。要根据法规政策宣传要求、重点时段、专项整治等特殊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所有巡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备案待查;对未能按照要求巡查、巡查问题经核实与事实不符等情况,要负面考核;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上报有功的要正面考核。
(二)专属网格员工作考核。同样,应将专属网格员对网格内企业的巡查和检查频次作为基础考核要求,协同政府聘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网格内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每半年一次、非重点监管企业每年一次的频率开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跟进,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闭环。对综合治理网格员上报的情况及发生在网格内的信访举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及时跟进处置。要根据法规政策宣传要求、重点时段、专项整治等特殊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所有检查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备案待查;对未能按照要求检查、检查问题经核实与事实不符等情况,要负面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上报有功的要正面考核。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原则上,应将第三方的专业技术作为基础的考核要求,同时兼顾与各专属网格和综合治理网格的协作服务。对于考评不合格的第三方,及时清除出政府出资购买第三方服务的队伍。同时,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正面清单,优胜劣汰,动态调整。
六、运行机制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配齐配强人员,要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待遇保障。园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根据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试点的进一步要求,落实好网格化人员并确保经费保障。制定网格员绩效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网格员的积极性。
(三)抓好业务培训。由园区综合管理局牵头,按照“先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的原则,组织综合治理网格员开展集中培训考核工作,使综合治理网格员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同时,要将综合治理网格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信息化应用。由园区综合管理局牵头建设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平台和软件APP,并实现与园区网格化指挥中心平台互融共通,推动企业基本信息动态更新、现场处置、结果反馈、治理复查等全流程工作事项实现信息化管理。园区所有工业企业网格化管理要做到“五全”,即监管区域全覆盖、工业企业全纳入、重点监管内容全包含、日常巡查任务全完成、巡查信息全记录,实现操作性、实用性、系统性、监管性和创新性相统一。
(五)建立常态化运行和考核机制。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表彰范畴。园区综合管理局要研究制定园区网格员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网格运行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鼓励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
附件:
1、溧阳高新区工业企业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溧阳高新区网格化监管网络划分表
3、常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巡查重点
附件1
溧阳高新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 威 市委常委、溧阳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吴小平 溧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史志伟 昆仑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雪波 综合管理局局长
潘建浩 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承 军 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史金强 安委办副主任
方 琪 昆仑街道政法委员
成 员:杨舟彪、陈俊华、潘 俊、陶 利、宋 超、
陈彬荣、胡 浩、王 鹏
附件2
溧阳高新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网络划分表
序号
园区专属网格员
专属网格号
村(社区)综治网格长
村(社区)网格安管员
第三方机构
1
杨舟彪
17
2
18
3
胡 浩
13
4
14
5
19
6
潘 俊
20
7
21
8
22
9
23
10
25
11
26
12
27
28
29
15
陶 利
16
王 鹏
24
宋 超
陈俊华
陈彬荣
附件3
表1
常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巡查重点
(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核心要素
检查内容
判定
备注
安全生产依法经营
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
是
否
是否在应急管理局信息系统中如实登记有关 信 息 。
责任落实
有没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和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通过市局系统比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 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没有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投入
有没有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有没有一个年度内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票据、记录。
高危行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
有没有给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教育培训
有没有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培训。
有没有一个年度内的教育培训记录,记录中有没有培训内容,有没有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字。
风险分级管控
是否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有没有风险辨识清单,有没有风险管控措施。
较大以上风险有没有按照规定上报省、市有关信息系统。
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隐患排查
有没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有没有定期通过"常安码"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有没有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三同时”
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进行安全预评价。
危险化学品生产、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全设施设计完成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管理
有没有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
重大危险源有无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企业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监督部门进行联网
安全生产标准化
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预案演练
企业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30
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有演练记录。
31
外包作业
现场发现的外包作业有没有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有没有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安全检查。
32
危险作业
现场发现的危险作业有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有没有专人现场管理,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表2
(非重点行业领域规上企业)
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
是否在应急管理局信息系统中登记有关信息。
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通过市局系统比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有没有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
是否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有无开展三同时工作。
现场发现的危险作业有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有没有专人现场管理,现场是否符合要求。
表3
(非重点行业领域规下企业)
措施
安全生产
依法经营
上报无营 业执照的,补录未在系统中的
责任制
记录并
要求整改
风险分级
管控
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有没有风险辨识清单,有没有风险管控措施文本。
有没有每月的安全检查记录,查出的隐患,有没有整改治理的记录。
有没有应急救援预案,有没有一个年度内的应急演练记录。
及时制止并上报
现场发现的危险作业有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有没有专人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