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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435/2022-000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高新管〔2022〕5号 发布机构:溧阳高新区
产生日期:2022-01-24 发布日期:2022-0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现将《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高新管〔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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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        

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2022年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深化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宣传引导、贯穿始终,源头管控、严查严处”总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禁放区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全方位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引导街道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要求,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禁放格局,有效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确保禁放区内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工作步骤

2022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月15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16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2022年1月下旬)。制定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任务清,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2年2月上旬)。细化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张贴和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充分运用宣传媒体,利用全要素网格,深入开展集中宣传,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2年2月上旬)。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窝点,严密堵控进入禁放区域的通道。

(四)高峰管控(2022年1月1日-2月15日)。组织足够力量在禁放区域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4日(初四)、2月5日(初五)、2月8日(初八)、2月15日(正月十五)等6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要配强力量,确保禁放区域内全面管控,不留死角。

(五)平峰管理(2022年2月16日-年底)。根据全市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整治、管控和查处工作。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等管控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巩固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三、领导小组

为统筹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小平

副组长:史志伟 周雪波

成 员:周  勇、潘建浩、蒋  琦、任东明、史元丰、

胡 嵘、王  峰、王中平、周志凌、周  莹、

李方芳、钱友红、赵忠平

领导小组下设禁放办公室,周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昆仑街道:

负责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的具体组织实施,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巡查管控,落实禁放工作经费保障;建立“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机制,责任落实到基层社区网格单元;指导村(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加强职工宣传教育,提高禁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禁放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综合办)

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物管办)

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文教办)

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殡仪馆、公墓等单位以及礼炮车使用管理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民政办)

(二)纪工委:负责对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的教育、查处工作。

(三)综合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

(四)经发局:负责对禁放区内企业的禁放宣传工作。做好相关违反禁放规定人员征信平台的录入工作。

(五)建设规划局: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纳入监管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六)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七)昆仑派出所、中关村派出所: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配合安监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

(八)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在公共交通车辆、出租车等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监管,从严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九)市场监管中关村分局:负责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声势。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按照市统一部署,2022年1月24日至1月30日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制定和落实宣传方案,在禁放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不低于1个固定宣传点,每个宣传点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5块宣传展板、2条宣传横幅,通过开展生动有趣的现场活动集中解读禁放规定内容,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参与禁放工作。主动对接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全面宣传。综管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宣传;村(社区)要向居民发放“一封信”,在新村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产权登记等业务的窗口部门,要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综合办要主动对接网络通信运营商,向辖区居民发送禁放宣传短信。三是开展重点宣传。综管局要协调相关单位,在辖区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文教办要加强师生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四是媒体专题宣传。综治办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禁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突出源头堵控,消除安全隐患。各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综管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重点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私贩私储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注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二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安监)要加强监管,规范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特别是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的现象;综管局要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三是加强交通道口堵截。派出所、交警中队在主要交通要道的收费站点、治安卡点、公安检查站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并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巡查堵控,特别是重点对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的拦截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确保《规定》贯彻实施到位。一是突出违规燃放的处罚。派出所对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突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市场监管部门(安监)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综管局要一律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突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要依据各自职责,对通过各类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是突出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违法。派出所、综管局、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核查反馈。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构建“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禁放管控网络,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网格划分,完善网格化禁放管理机制,在高峰管控具体时间段,组织街道、园区各局办部门与禁放区域内的村(社区)、网格结对共管,与基层村(社区)、网格共同落实禁放管控任务、承担禁放工作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包保责任制,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村(社区),村(社区)两委人员包保网格的包保责任制,一包到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禁放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问题,落实包保责任。各网格长(员)是对应区域的禁放管控工作责任人,统筹组织、负责本区域禁放工作。以街道、村(社区)、网格为基本架构,构建纵向到底的管控网络,各网格单元根据实际自行划分确定管控小单元。二是全面动员组织。各级村(社区)及职能部门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建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有管控人员。昆仑和中关村两个派出所要全面动员广大干警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村(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三是细化管控措施。①以属地管辖为基本原则,依托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管控体系,积极开展禁放管控工作。②按照“以点保面”、“外围保内围”的思路,严密做好街道禁放区域周界沿线内、外毗邻部位管控,决不允许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周界沿线进出,决不允许禁放区域周界沿线部位炸响。③加强巡线巡查,主要对禁放区域内敏感部位,城市广场、湖畔、道路等,各网格应组建不少于1支巡查队伍,高峰敏感节点时段按照每小时不少于1次的频率,开展不间断巡线、巡查,及时发现非法燃放的苗头和事件,及时予以取缔、教育或通报公安机关处理。④对禁放区域内重点管控部位开展定点值守管控,将管控力量细化到每个最小网格单元、每个小区、每个楼栋、每条道路、每个进出禁放区域道口,采取死看硬守和巡线巡查相结合,决不允许有一起非法燃放、一声烟花爆竹炸响。对禁放核心区内,尤其是一些复杂公共部位、空旷广场公园、闲置苗圃窝棚、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外来人员聚居地等处,各网格可视情采取定点值守的方法,确保禁放效果。⑤各单位抽调人员全部纳入网格管控力量,共同参与网格化值守或巡查,与村(社区)网格员、志愿者队伍并轨运行。以上力量,统一由村(社区)调配指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很快到来,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放办的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要把烟花爆竹禁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全体工作人员讲清讲透,全力以赴投入到禁放工作中来,确保实现禁放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工作目标。

(二)细化方案,强化履责。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要在园区禁放办的统一领导下,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综管局、派出所、市场监督、教育、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周密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春节禁放期间,园区禁放办将成立督导检查组,按照重点督导内容,对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情况通报,限期督促整改。对春节期间仍然存在较多违规燃放现象,有关单位和部门管控不到位的,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对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重大火灾,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掌握动态,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反馈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园区禁放办。综合办公室要注意收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和显著工作成效,做到推广宣传。2022年1月26日前,将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领导机构和具体方案报园区禁放办备案。2022年2月16日前,将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高峰管控期间阶段工作总结报送园区禁放办。

附件:1.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查名单

2.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网格清单

3.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查人员签到表

4.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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