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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完善“河长制”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44435/2022-0001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高新管〔2022〕21号 发布机构:溧阳高新区
产生日期:2022-04-18 发布日期:2022-04-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苏控集团、昆仑街道、各局办(中心)、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为全面深化高新区“河长制”工作,提高水环境统筹决策和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治理污水、防范洪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为目标,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重点,突
关于进一步完善“河长制”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溧高新管〔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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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控集团、昆仑街道、各局办(中心)、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高新区“河长制”工作,提高水环境统筹决策和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治理污水、防范洪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为目标,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重点,突出系统治理、水岸同治、长效管理及功能提升,进一步明确园区各级河长职责,全面履行河塘治理管护责任,全面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成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国家级高新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把水环境生态保护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等关系,健全刚性约束制度。

2.坚持党政领导、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3.坚持因水施策、系统治理。立足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道实际,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城乡统筹,将河长制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因地制宜,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三查(严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塘违法建设)、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三管(严格水资源管理、河塘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责任,到2022年底,列入上级考核的水质断面须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区域内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地表水优Ⅴ类比例达到100%,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河道资源利用科学有序。到2023年底,“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实现“水秀岸美、魅力高新”目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

1.实现辖区水体全覆盖。长期以来,园区一些景观河和小微水体的管护责任不明,疏于管理,成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痛点”和“盲点”。为疏痛点、消盲点,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将河长制体系向景观河和小微水体延伸,辖区范围内所有河道(包括池塘等小微水体)分级设立河长,构建一体化、全覆盖的水生态环境治理管护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

2.推进河长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高新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突出牵头成效、督查功能、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交办、会办、督办、查办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河长制落实落地,促进各级河长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在河长制“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基础上,鼓励村(社区)党员、志愿者、热心人士认领河塘水体,担任民间河长或河长监督员。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责任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牵头,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负责落实)

(二)加强水污染系统防治

1.工业污染整治。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淘汰和整治存在问题的“低小散”企业(作坊)。全面查清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置情况,摸清污染源底数,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牵头;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农药减量,推广有机肥。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鼓励生态养殖,推广稻鱼共生、轮作等生态养殖技术模式,构建生产与生态相协调、安全与高效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同步的现代生态渔业。(责任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配合单位:综合管理局)

3.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管网的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到2022年底,城镇和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入网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局;配合单位:综合管理局、苏控集团)

4.排污口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排污(水)口专项治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排查封堵入河排污口,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严控污水入河。(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配合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

5.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河塘清淤疏浚,清除岸坡垃圾。因地制宜选择生态治理适用技术,统筹协调好河湖治理与防洪排涝、生态流量、景观环境等关系,确保生态修复更有效、维护管理更便捷。(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昆仑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局)

(三)加强水生态长效修复

1.确保汛期安全。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排涝工作责任体系,做到防汛责任全覆盖。加强河道安全隐患处理,开展汛前检查,对各类水利工程、防洪排涝设施、在建涉水项目、低洼易积淹水点、应急抢险设备、防汛物资。以及防汛排涝指挥系统、遥测系统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在汛前消险,严禁封堵防汛排涝入河口,排除河湖阻水物,保障河湖正常行洪排涝,协调好引水、补水工作与防汛关系,确保安全度汛。(责任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配合单位:规划建设局、综合管理局、苏控集团)

2.提升河道综合功能。统筹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保持河道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实现河道防洪、除涝、供水、生态等设计功能。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加强水系的循环流动,恢复水体自净和生态修复能力。探索“生产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中水—景观河—工业水厂—企业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模式。(责任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局、苏控集团)

3.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推进水环境治理信息化建设,健全监测体系,系统开展水文、水质、水生态的监测,实时掌握河塘状况。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到2022年底实现园区河道水质监测全覆盖。(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配合单位:规划建设局、昆仑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河长履职到位。全面落实河长治河护河政治责任,推动河长依法履职,分级分类细化实化河长任务,明确河长履职具体内容、要求和标准。各级河长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在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的同时,创新履职方式、拓展履职内容,使河长履职的过程成为交办、督办河道存在问题、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的过程,成为带动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职、主动作为的过程。

(二)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到位。建立健全河长会议制度、检查巡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

河长会议制度。总河长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作会议,总结河塘管理保护工作和各级河(塘)长履职情况,研究解决河塘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检查巡查制度。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市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镇级河长每旬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以园区为单位规范和统一河长巡查记录,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督办,同时发动媒体介入、公众参与,提高巡督查频次,扩大覆盖面。

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办公室及时收集、梳理、汇总重要工作信息及相关群众投诉和社会舆论,向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报送,提供决策参考。

(三)强化督查,考核评价到位。园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问题实行河道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昆仑街道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河长制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河长或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拖延懈怠、推诿塞责的河长或责任人,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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