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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全市文明旅游工作,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形象,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常文广旅〔2022〕77 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常州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申报工作由市文旅局、市文明办共同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溧阳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葛军伟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戴九二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 鹏 市文明办副主任
组 员:吕 斌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姚 瑶 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管理科科长
三、申报对象
凡在常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在引导旅游者、组织培训从业人员文明行为、倡导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及其他从事与旅游行业相关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
四、评定标准
参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定细则,重点围绕制度建设、卫生环境、服务质量、宣传引导、实践活动五个方面开展评选。
五、工作安排
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评定按照“自主申报、初审推荐、暗访调查、审核认定、公示评议、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自主申报。各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饭店和相关单位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于6月15日前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递交申报材料。材料主要包括:①资格认定报告书(对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及其细则,规范填写);②营业执照;③单位法人证书;④经营许可证;⑤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审核推荐。6月底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和文明办对照标准要求,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上报常州。
3.后续工作。7月至9月,常州市文广旅局、常州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将对各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并组织文明旅游观察员对各申报单位实地暗访检查,作为评定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重要参考。10月中旬,常州市文广旅局、常州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组织专家组对各地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11月上旬,在常州日报、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等媒体公示2022年度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候选名单,并公布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评议。11月底前,常州市文广旅局、常州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和常州广播电视台联合发文,公布首批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并授予奖牌。
六、相关要求
1.坚持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标准、条件和程序,主管部门要做到公开透明、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成效突出,在本地区、行业内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选树出来。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注重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推荐过程公开公平,评选结果社会认可。
2.务求实效。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引导各类参与单位树立问题导向,对照标准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要用好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参与热情,放大社会影响,使创建过程成为行业内学习先进、比学赶超的过程,促进全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的大提升。
3.严格管理。常州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认定细则中“文明旅游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所列情况,将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收回证书和标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每三年须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资格。被取消资格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应交回证书和标牌。
联系人:杨 吉,联系电话:87902818
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溧阳市文明办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