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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2021年6月份以来,围绕《溧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溧交发〔2021〕22号)和GB/T30340-2013、GB/T30341-2013两个国家标准,在克服两轮次新冠疫情影响情况下,深入开展了我市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全方位发力、全行业参与、积极整改完善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我市驾培行业安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夯实了基础。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专题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2021年6月30日,交通、公安两部门联合召集召开驾培机构负责人专题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8月17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驾培行业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驾培机构围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机构办公教学条件、场地面积、培训设施、教练员资格条件、教练车技术状况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驾培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通知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结合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二)严格标准要求,推进问题整改
9月份起,市交通运输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9家驾培机构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形成核查意见书及时下发至各驾培机构。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测绘单位对教练场地面积进行测量确定。各驾培机构根据核查意见,认真组织整改,并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再次组织专项整治验收,现场出具验收意见并双方签字确认,对验收过程中指出的其它问题,要求各驾培机构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三)注重整治实效,建立长效机制
1.重新核定资质级别和经营范围。根据第三方面积测量和现场验收情况,永盛符合二级培训机构资质和B2、C1、C2培训经营范围;天目、高俊符合二级培训机构资质,经营范围由B2、C1、C2调整为C1、C2;胜凯、致远、联盟符合三级培训机构资质和C1、C2培训经营范围;驾驶员培训中心、平安、黄埔培训机构资质由二级降为三级,经营范围由B2、C1、C2调整为C1、C2。
2.对应落实教练车数量和学员开班名额。驾驶员培训中心、平安、黄埔3家驾培机构训练场地面积不能满足教练车数量要求,平安、黄埔B2大型教练车已转让过户至其它驾培机构,3家驾培机构C1、C2小型教练车暂停办理更新置换手续,学员开班名额按照现有场地面积所对应教练车数量予以开班招生。其余驾培机构可以按照现有训练场地面积和设施编配教练车,按照实际教练车数量开展学员开班招生工作。
3.全面整改完善场地训练设施和形象提升。整治期间,各驾培机构对所有教练场地进行了重新规划,训练项目按照标准进行了重新布局,训练设施按照要求进行了修缮维护,标志标线按照规定进行了重新设置,并增设了场地照明设备和模拟交通信号灯等,教练场整体训练环境得到有效提升。为进一步降低训练安全风险,提高训练场地安全防范措施,对场地训练区域进行封闭设置,与办公教学和生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按照人车分离原则布置了人行通道,在道路转弯、分流路口等设置了有效的消能设施。同时,还对训练场地内生活服务设施进行了整体规范,环境卫生组织了全面清理,学员培训环境和驾校整体形象得到有效改善。
4.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驾培机构日常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教育培训不规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按照“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该公示的公示,该登记的登记”等要求,各驾培机构全面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计登记制度,加强内部日常管理工作。交通执法大队在各训练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立后台监管和现场执法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辖区执法中队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驾培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各驾培机构培训资质条件、教练场地、训练设施、教练车和教练员核定、内部管理、安全制度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总体上达到专项整治目的,但由于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新国标与老标准未及时衔接对应,导致标准不同、口径不一,积弊长期没有得到解决。考虑到驾培行业经营不景气、存量培训学员数量较多、实际培训收费较周边县市偏低、新学员招生率与上车率较低,以及我市土地政策收紧等客观因素,针对个别驾培机构教练车数量与场地面积不匹配问题,经研究,设置一定的时间为过渡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前,要妥善解决教练车数量与场地面积匹配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备案制度。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驾培机构实行备案制,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即将颁布实施,交通部门在办理驾培机构新业务时应严格执行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对驾培机构扩大业务范围、增加教练车数量类型等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二)切实强化日常监管。运输中心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驾培机构资质条件、培训经营范围和教练车数量等,做好学员开班培训审核把关。交通执法大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检查,督促驾培机构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驾培机构教练场地、培训设施变化的动态监管,加大对教练员校外培训、私自拿车、私带学员、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决遏制行业不正之风和恶性竞争等问题。
(三)积极引导行业自律。驾培行业应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发展环境,共同抵制不正当竞争、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不利于行业稳定的行为和做法,在政府和部门的引领下成立行业协会,为推进驾培行业发展搭建一个有利于相互对话、沟通合作、弘扬诚信、行业自律、规范经营、服务发挥的平台,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关心下,共同推动我市驾培行业又好又快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