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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局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9日
溧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基础,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聚焦“十四五” 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点任务,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能力素养为重点,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全过程,将行业普法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守稳守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工作,将普法融入道路运输、工程建设、许可审批、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等各个领域,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指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性、群众性、普惠性,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
——坚持多元共治。正确处理好行政手段推动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关系,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同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全民普法格局。
——注重创新发展。积极探索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拓宽工作领域,转变理念和方法,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从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注重培育法治信仰转变,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 感染力、渗透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体现行业时代特征的交通运输普法教育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交通运输领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 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交通运输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交通运输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突出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结合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在全行业持久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以及交通运输法律知识为重点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特别是与交通运输领域密切相关的内容。坚持以民法典确立的法律规则为依据,把民法典作为交通运输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依据和标尺。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组织开展 “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普法基本任务,大力宣传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安全生产法》等“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大力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 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宣传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领域的行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 治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明确主要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党 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健全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深化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加大对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班、旁听庭审、网络学法等活动。加强督促考核,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为目标,组织实施《常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法治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建设、基层执法场所建设,培树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基本功,夯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层基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培训规划、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与各类培训不少于60学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开展“以案释法”优秀作品征集展播、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宣传教育能力。
(四)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制定并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在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把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行业规约、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五)持续交通运输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持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普法活动,巩固成效,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市青少年普及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服务等环节,增强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一)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
制定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机制,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推广说理式执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把普法融入服务过程
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继续坚持正面舆论导向,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及时开展法律解读。
五、着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一)丰富普法形式
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利用交通运输法规查询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进行普法宣传,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推动交通普法宣传形式和产品创新,促进交通法治宣传教育由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应用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探索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交通运输法治传播体系,在巩固拓展传统媒体平台基础上,积极培树新媒体交通普法品牌,提高普法精确性,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二)增强普法特色
以法律施行节点、重要传统节日、基层节场庙会等契机,继续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六进”活动。 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特色优势,依托交通公共出行服务体系,有效利用综合客运枢纽、运输沿线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普法作用,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普法队伍发展壮大。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 年开始实施,到 2025 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至 2022 年第一季度)。启动实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八五”普法教育具体实施方案,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第二季度至 2025 年上半年)。 各单位要逐年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督促到位,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2023 年开展规划实施中期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25 年下半年)。各单位要根据要求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评估工作。局将组织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按规定 彰和奖励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到位。
(二)健全保障机制
各单位要完善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局相关责任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牵头开展各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三)强化指导检查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制度创新。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